國立中壢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優質化工作督導小組實施計畫
103.04.22主管會議通過
104.11.10主管會議修訂
105.04.25主管會議修訂
106.09.06 主管會議修訂
一、依據:
依據教育部106年8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078274號函修訂之「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辦理。
二、目的:
加強本校優質化輔助方案各項計畫的控管,使其可以依計畫進度確實執行,並達預期效應之效益。
三、組織與工作:
優質化督導小組:由校長、秘書、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總務主任、主計主任組成,其組織架構(如附件一)與分工如下:
總督導 | 總管考 | 計畫管考 | |
校長 | 優質化 協辦教師 | 教務主任 | 106-1(A1)學校特色課程發展計畫 |
106-2(A2)教師創新教學前瞻計畫 | |||
106-3(A3)教師精進專業卓越計畫 | |||
輔導主任 | 106-4(B1)學生適性就近入學計畫 | ||
實習主任 | 106-5(B3)學生多元展能學習計畫 | ||
圖書館主任 學務主任 | 106-6(B4)學生藝文閱讀深耕計畫 |
四、實施方式
1、由各子計畫管考人先訂定自主管理計畫呈計畫管考會議討論,並由總管考列檔管考。
2、計畫管考人每月管考一次並填寫執行進度成果單、每月經費管控表及計畫工作內涵進度管控表,送給「總管考」彙整,並於每月行政會議上報告工作進度及相關執行時所遇問題之檢討與修正。
3、總督導、總管考不定時針對各個計畫進行管考。
4、計畫管考人需於規定時間完成期中檢核與期末檢核。
五、本計畫提主管會議討論通過 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