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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公約

國立中壢家商教師會自律公約

一、遵守聘約規定,加強專業智能,以提昇教學品質。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啟發學生智能,以開創學生光明前程。

三、遵守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以克盡教師職責。

四、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以引導學生適性發展,並培養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及在職進修,以落實終身學習之教育目標。

六、堅守崗位,嚴守職份,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樂於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以促進社區化之發展。

八、敬業樂群,與同仁和睦相處,以樹立人師典範。

九、理性自制,不結黨營私,以維師道尊嚴。

十、尊重個人隱私,不得隨意洩漏學生個人或家庭資料,以發揮教育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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