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壢家商教師會自律公約
一、遵守聘約規定,加強專業智能,以提昇教學品質。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啟發學生智能,以開創學生光明前程。
三、遵守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以克盡教師職責。
四、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以引導學生適性發展,並培養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及在職進修,以落實終身學習之教育目標。
六、堅守崗位,嚴守職份,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樂於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以促進社區化之發展。
八、敬業樂群,與同仁和睦相處,以樹立人師典範。
九、理性自制,不結黨營私,以維師道尊嚴。
十、尊重個人隱私,不得隨意洩漏學生個人或家庭資料,以發揮教育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