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中壢家事商業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生活榮譽競賽實施要點
98.4.17導師會議通過
100.04.17修定
105.01導師會議通過
一、依據:
(一)教育部相關規定。
(二)本校實際需要。
二、目的:為加強學生品格教育,養成良好生活習慣,激發團隊精神與
榮譽感,特訂本要點。
三、競賽項目:
(一)集會秩序-升旗、週會或其他重要活動結束後,由師長視集
會中秩序表現評定,另由糾察隊評定常態性分數。
(二)刷卡紀錄-每日上放學刷卡紀錄
(三)整潔打掃-各班教室整潔及每日資源回收情形
(四)缺曠情形-當週缺曠統計,未完成請假手續致遲到、曠課者,
每人次扣0.25分,當週如無人缺曠,該班加2.5分。
(五)綜合表現(上課秩序、穿著便服情形、上課是否使用手機、放
學門窗上鎖情形、繳交簿冊情形…)
四、實施方式:
(一)以『班』為競賽單位。
(二)評分人員:
1. 校長、附校主任、組長、教官、導師、任課教師及職員。
2.常態性評分由學生幹部編組評定。
3.每週成績加總統計。
五、評分標準:【各班每週基本分數為80分】,常態性評分以學生秩
序評分表為標準。
(一)扣分項目:
1.集會秩序-週會及其他重要活動結束後,由師長視集會中秩序表現評定;另由學生幹部評定常態性分數。
2.上課秩序-違反教室秩序者依據各班授課教師及班級點名表每1人次扣0.25分。
3.服儀情形-依違規情形,未完成複檢者,每1人次扣0.25分,無違規之班級加2.5分。
4.缺曠情形-依缺曠統計,未完成請假手續及遲到者,每人次扣0.25分,無缺曠之班級加2.5分。
5.整潔情形-班級負責打掃區域及資源回收未定時完成(週一至週四:第四節下課、週五:第二節下課),每一天扣0.25分。
6.其他扣分-
(1)班內發生重大事故(如鬥毆、逃學等…)班級幹部應立即向導師與教官報告,未報告之班級扣總分5分。
(2)各組要求繳交之表報紀錄,未按時繳交之班級扣總分1分。
(3)離開教室未按規定關燈與電扇之班級扣總分2分,不關冷氣之班級扣總分5分。
(4)幹部集合未到,亦未派代理人之班級扣總分1分。
(5)班級負責打掃區域或資源回收不確實,扣總分2分
(6)學生離開教室至其它場地上課時,教室門窗未上鎖,經師長發現送交生輔組之班級,於師長加減分中扣當日競賽成績0.25分。
(7)其它-由師長評定,將資料送學務組統計加減分。
(二)加分項目:
1.各任課教師及巡堂師長得視學生上課或在校活動之優異表現,將資料彙整學務組登錄,每一項加總分1分。
2.參加校外(內)各項活動表現優異,具有具體事證者,加分標準如下:
獎勵類別 | 加分 | 獎勵類別 | 加分 |
大功1次 | 3 | 記功1次 | 1 |
嘉獎1次 | 0.3 | | |
六、成績核算公布:
(一)成績核算、公布由學務組負責。
(二)每週統計成績1次:星期一至星期五為1週,於次週二結算成績。
(三)每月及學期末以進修部各班級評比,取優勝班級(平 均成績需達80分)予以表揚;最劣班級以進修部各班級評比,取連續最差班級或成績未達75分者懲處。
(四)每月第1週總結上月成績1次;每學期期末核算總成績。
七、獎懲:
(一)獎勵部份:以進修部各班級評比。
1.週成績:每週進修部各班級評比排名公布周知。
2.學期總成績:
(1)每學期進修部各班級取優勝班級,全班記小功乙次。
(2)導師獎勵:前3名之班級導師,請學校分別敘獎,各發獎金及獎狀。
(二)懲罰部分:以進修部各班級評比,當月總成績最後一名且平均成績為『75分』以下班級,於次月最後一週星期五第五節留校實施基本教練暨服儀檢查5分鐘及整理學校環境15分鐘。
八、本要點經導師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國立中壢家商附設進修學校 學年第 學期學生生活秩序評分表 | | |||||||||||
第 週 | 缺曠 | 刷卡 | 整潔 | 綜合表現 | 全班全勤加2.5分 | 全班刷卡加2.5分 | 資源回收認真0.25分 | 合計 | 名次 | | |||
班級 | 基本分數 | | |||||||||||
扣分 | 扣分 | 扣分 | 加分 | 扣分 | | ||||||||
商一甲 | 80 | | | | | | | | | | | | |
商二甲 | 80 | | | | | | | | | | | | |
商三甲 | 80 | | | | | | | | | | | | |
服一甲 | 80 | | | | | | | | | | | | |
服二甲 | 80 | | | | | | | | | | | | |
服三甲 | 80 | | | | | | | | | | | | |
註:1.出席率、刷卡率100%者加2.5分; 2.全班整週無缺曠者加2.5分;3.刷卡若有疑問請自行上網查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