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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與要點 / 立體裁剪競賽要點

桃園市立中壢家商流行服飾科立體裁剪競賽實施要點

                   107.01.18校務會議通過修正

一、目的:

().檢測學生立體裁剪操作技巧與應用能力。

().提昇學生立體裁剪興趣及獨立創作思考能力

().培養審美觀念。

二、競賽範圍、內容:

().依照課程標準並配合學生學習內容(單元)擇一命題。

().使用統一材料,在指定時間內依指定主題製作完成。

三、參賽對象:

    流行服飾科二年級學生,由任課老師推選5~10名參賽。

四、競賽時間:

  每學年第2學期課程結束前3週辦理(另行通知)。

五、競賽地點:

  流行服飾科專業教室(另行通知)。

六、報名時間、地點:

  競賽前1週至實習處服裝科科主任處辦理報名手續。

七、評分標準:

().合乎指定式樣:20

().操作技巧:40

().成品完整性:15

().成品美觀性:15

().工作態度與環境整潔:10

八、命題、監考與評分:

     

     

    

流行服飾科專業老師輪流命題

科主任(行政人員)

除監考者外之服裝科專業教師

九、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獎勵辦法:優勝前三名,由學校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一、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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