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中壢家商流行服飾科立體裁剪競賽實施要點
107.01.18校務會議通過修正
一、目的:
(一).檢測學生立體裁剪操作技巧與應用能力。
(二).提昇學生立體裁剪興趣及獨立創作思考能力。
(三).培養審美觀念。
二、競賽範圍、內容:
(一).依照課程標準並配合學生學習內容(單元)擇一命題。
(二).使用統一材料,在指定時間內依指定主題製作完成。
三、參賽對象:
流行服飾科二年級學生,由任課老師推選5~10名參賽。
四、競賽時間:
每學年第2學期課程結束前3週辦理(另行通知)。
五、競賽地點:
流行服飾科專業教室(另行通知)。
六、報名時間、地點:
競賽前1週至實習處服裝科科主任處辦理報名手續。
七、評分標準:
(一).合乎指定式樣:20﹪
(二).操作技巧:40﹪
(三).成品完整性:15﹪
(四).成品美觀性:15﹪
(五).工作態度與環境整潔:10﹪
八、命題、監考與評分:
命 題 | 監 考 | 評 分 |
流行服飾科專業老師輪流命題 | 科主任(行政人員) | 除監考者外之服裝科專業教師 |
九、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獎勵辦法:優勝前三名,由學校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一、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