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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與要點 / 服裝動態展實施要點

 

桃園市立中壢家商流行服飾科

學生動態成果展實施要點

                                   107.01.18校務會議通過修正

 

 

一、 辦理目的:

1.提高學生對服裝設計、縫製的認識及興趣。

2.加強其專業技能,培養創作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二、 主辦單位:實習處流行服飾科

三、 展出班級:日服三甲()班、夜服三甲班

四、 執行小組:由實習主任、流行服飾科主任及流行服飾科相關任課教師負責規劃及推動。

五、 活動時間:原則上配合校慶週系列活動訂定時間。

六、 展出內容:由參展班級學生自行訂定主題,再依主題分組設計服裝、打版、製作完成。

七、 事務工作:場地、舞台、燈光、音響、攝影等,請總務處負責協助。

八、 接待工作:會場貴賓接待及進場秩序維護等,請學務處負責協助。

九、     費:場地、舞台、燈光、音響、攝影等,本校校務基金及競爭型計畫款項支應。

十、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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