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家商流行服飾科櫥窗佈置與陳列競賽實施要點
107.01.18校務會議通過修正
107.09.13實習輔導會議通過修正
一. 目的:
1. 提高學生對服飾製作之興趣及展現教學成效。
2. 培養學生創作思考能力及美化校園。
3. 涵養學生審美觀念與設計美學鑑賞能力。
二. 競賽時間:每學年10月份。
三. 競賽對象:流行服飾科二年級全體學生分組參加。
四. 競賽地點:勤學樓樓梯間,櫥窗共計6個。
五. 競賽方式:
1.佈置主題、由參賽學生自行擬定。
2.佈置內容以專業課程製作之作品為主,輔以飾品搭配自行創作設計。
3.佈置所需用布、工具等可至實習處洽借。
4.利用課餘時間佈置,以不耽誤正課為主。
六. 評審:佈置完成後請家、流服科
七. 佈置經費:約1500元(每組250元),請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八. 評分標準:
1. 主題設計:30﹪。
2. 創意巧思:30﹪。
3. 佈置技巧:25﹪。
4. 色彩搭配:15﹪。
九.獎勵方式:
以組別為單位,遴選優等前3名,優勝學生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